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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一、评估内容:体育、艺术、卫生教育工作的活动和竞赛

    二、评估方法:

   (一)体育(权重分:共75分)

 1、校园群体活动。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体育课外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

(2)按规定开展好校园阳光体育运动,每学年必须举行一次以上体育节、体育运动会,至少开展3-4次体育单项竞赛(“冬季三项”只算一项)。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10分,每发现1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权重分3-5分,扣完此项权重分值为止。】

2、学生体质健康。

(1)能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数据;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全校及格率达92%以上、优秀率达10%以上;实地抽测数据吻合情况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实地抽测数据吻合率达90%以上)。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15分,每发现1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权重分3-5分,扣完此项权重分值为止。】

3、区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学校能加强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建设和组织好各类体育兴趣小组活动,认真做好课外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认可的区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50分,根据各校各项目总积分排列学校名次,并获得与学校名次相对应的权重分。】

各校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比赛的各项目积分办法如下:

   (1)区中小学田径比赛,参赛分50分:

中学组团体名次分:第一名40分,第二名—第三名35分,第四名—第五名30分,第六--第八名25分,第九名--第十二名20分,第十三名--第十五名15分,其余5分。

小学甲组团体名次分:第一名40分,第二名—第三名35分,第四名—第五名30分,第六--第八名25分,第九名--第十二名20分,第十三名--第十五名15分,其余5分。

小学乙组团体名次分:第一名40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30分,第四名--第五名20分,第六名---第八名15分,其余5分。

(2)区中小学生其他体育竞赛:

    ①区中小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健美操、少儿门球、曲棍球、举重等比赛参赛分20分,团体名次分为:第一名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名,第四名—第六名15分,第七名--第八名10分。

    ②区中小学生长跑、跳绳、踢毽、象围棋等比赛不设参赛分,团体名次分为:第一名30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0名,第四名—第六名15分,第七名--第八名10分。

(3)上级体育竞赛: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或指派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体育竞赛的学校,列入评估范围,参赛分和名次分参照区级竞赛,同时按下列系数计分:常州市级比赛乘以1.2,省级比赛乘以1.5,国家级比赛乘以2。

    ②联合组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组队学校得参赛分和团体名次分,其他输送学校每输送一名运动员得分为输送分5分乘以相应的系数,但最高得分不超过组队学校的得分。

 

(二)艺术(权重分:共35分)

1、校园艺术教育活动。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艺术教育课程;

(2)按规定开展好校园艺术教育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以上文艺汇演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

(3)学校成立各种艺术兴趣小组(至少5个),艺术兴趣小组活动有计划,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每周至少要有1次以上活动,并有活动记录、作品或成果展示(演示)。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5分,每发现1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权重分2-3分,扣完此项权重分值为止。】

2、区级及以上艺术竞赛。

学校能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区级及以上艺术比赛或竞赛。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30分,根据各校各项目总积分排列学校名次,并获得与学校名次相对应的权重分。】

各校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艺术比赛的各项目积分办法如下:

   (1)区级团体艺术比赛参赛分为20分,名次分为: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或优秀奖10分;只设组织奖的艺术比赛得分参照一等奖计分;同一作品以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2)区级个人艺术比赛不设参赛分,名次分为: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经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或指派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艺术竞赛的单位和节目,列入评估范围,参赛分和名次分参照区级竞赛,同时按下列系数计分:常州市级比赛乘以1.2,省级比赛乘以1.5,国家级比赛乘以2。

(4)联合组队参赛的参照体育得分办法执行。

  

(三)卫生(权重分:共40分)

1、按规定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学生近视率要控制在该年龄段的合理区间。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程,具体以“五有”形式体现。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广播、健康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3)每年一次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并做好体检数据的汇总和分析,针对体检结果有一定的干预措施。

(4)做好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有完善的台账资料:有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常见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每年要有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与总结、方案、防治工作记录等台账。

(5)每学期要有视力检查,并针对学生近视要有一定的干预措施来降低学生近视率和新增病率,学生近视率要控制在该年龄段的合理区间。

(6)积极参加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优等各类争创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卫生和健康知识竞赛活动。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10分,每发现有1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权重分2-3分,扣完此项权重分值为止。】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台账资料。每年要有传染病防控预案,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健康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当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做好师生每天的晨检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要按时准确上报。

(3)如有疫情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和区卫生管理部门,同时按要求做好消毒与隔离工作。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10分,发生疫情爆发责任事件(瞒报或处置不当),此项得0分;其余每发现1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权重分3-5分,扣完此项权重分值为止。】

3、做好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订合理、有效的食物中毒防控预案;

食堂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每天开展晨检,确保每一员工健康上岗。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季度至少有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原料的采购和储存符合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符合规定;肉类豆制品索证索票符合规范;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规范;能有效开展除“四害”工作。

(2)做好桶装饮用水饮水机和直饮水饮水机的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范执行索证以及定期送检、消毒工作。

(3)如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和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学校食物中毒预案,开展积极有效的救护、救治工作。

评分办法:此项权重分20分,发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责任事件,此项得0分。其余根据实地调查、访问师生、查阅资料,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评分,每发现1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权重分3-5分,扣完此项权重分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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