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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教育部2014年7月公开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等行为设立6条“红线”。
    一些地方和学校教师存在违规收礼问题
    当前,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整体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无法真正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就无法完成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成为一句空话。
    正是因为看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部下定决心,把治理这些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失时机地出台这一规定,在全教育系统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为教师从教行为划“红线”设“禁区”
    《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明确提出“六个严禁”,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6条禁令分别是: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有诉必查,绝不姑息
    《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查,绝不姑息。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同时,《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此外,《规定》还要求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廉洁从教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从教行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成为教师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明确6条“红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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