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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第六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戚区教育文体局  浏览次数:32 日期:2013-03-28  字体: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水利局、团委(团工委),局属各学校:

今年322日是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322328日是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普及宪法、水法等基本的法律知识,积极提倡城市节约用水,努力完成2014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增强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和创新意识,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团市委决定联合在我市青少年学生中开展第六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生命之水”主题宣传标语征集大赛

宣传标语设计要求:(1)标语内容应健康向上、有创意,有内涵,充分体现青少年学生应有的特色与精神面貌,展现对水的热爱之情;(2)每条标语字数不超过50字;(3)各校评选出优秀标语,手绘或彩印后,布置在校园内展示;(4各校精选不超过8条标语,以一张A4纸统一打印,每条标语后注明作者相关信息,一式三份。

2.“水·家乡·生活”主题摄影比赛

摄影作品要求:(1)紧扣主题,真实生动,具有较为深刻的寓意和鲜明的时代气息;(2)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数码、胶片不限;(3)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作品统一冲印为7寸,不装裱(组照请统一贴在A4卡纸上),不退稿,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或底片;(4)各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精选不超过5件(组)作品上交组委会。参赛作品若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的一切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生命之水”主题征文、绘画比赛

征文主题突出,题目自拟,视角独特,内容充实,切合生活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征文字数要求:小学不少于400字,初中不少于600字,高中职校不少于800字。文稿统一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

绘画画种不限,表现形式不限,要求通过绘画,提高公众的节水、爱水、护水意识,纸张大小统一为4开(尺寸:54CM×38CM)。

各校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向组委会报送不超过5篇征文(附电子文档),不超过5幅绘画作品。

4.“爱水·节水·护水”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

微视频作品要求:(1)内容:彰显主题、寓教于乐,具有可观赏性。内容载体可以是青少年学生在校园、社区、家庭,开展的“爱水·节水·护水”宣传、植绿护绿、保护水质、节约用水等生态环保宣传实践活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的摄影制作等,也可以是青少年学生自己编剧、演出、拍摄、制作的剧情类的创意视频;(2)时长:微视频作品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为宜;(3)格式:提交时统一用avimpgwmv视频文件格式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各校在学校评选基础上精选2作品以光盘形式上交组委会。

二、奖励办法

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除以上活动外,各校要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队活动课以及校园电视台、广播站、宣传栏等阵地,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深入开展水文化、水��识、水情宣传教育活动。

2.活动期间组委会将通过活动微博“生命之水” (腾讯)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各校也要以微博形式,开设#第六届生命之水#栏目,编发相关的图文、视频信息,发布相关活动过程、作品成果等内容,并@生命之水。

3. 所有上交作品(标语、摄影、征文、绘画、微视频)均需填写第六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见附件2),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各辖市、区设立报送点,收集整理后统一上交作品。另请附作品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

4.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团工委。联系人:王瑞琛,电话: 85****75。为方便各地、各校上报作品,在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设立作品统一报送点。市“生命之水”工作QQ:147803390(“生命之水活动组织群”,请参加活动学校自行加入工作群)

 

 

请全区各中小学校于520日前集中将作品交至区教育团工委(区政府5040室),相关作品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br****ny@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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