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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小教职工私家车校园行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园教师私家车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教师私家车管理,特制订教师私家车停放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1、教师私家车必须避让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进出学校,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5Km/h,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

2、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教师的私家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指定车位。(禁止停放在教学楼学生活动场地、操场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师确实因需要经常出入校园的私家车,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并且自觉到学校综合服务部备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4接送教职工和学生的私家车和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只能在校外等待,特殊情况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并征得同意;对于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5、凡教师的私家车在校园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送到学校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护,并通报校主管安全的领导,同时报戚区教育文体局分管安全的局领导,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6、停放在校园内的教师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与学校没有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7、各教师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严格禁止酒后驾车。发现教职员工有酒后驾车行为,除按交通法规处罚外,还按以下处理: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第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各种评先评优的资格。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2009 918日起 2010 9  18日止。

附:

 

教职工私家车登记表

车主姓名

车辆型号

车牌号

车辆保险日期

备注

 

 

 

 

 

 

学校法定代表人                        私家车车主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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